個人儲蓄證明
1、產品介紹
(1)個人儲蓄證明是常山聯合村鎮銀行應儲蓄人的申請,為儲蓄人出具的證明儲蓄人在常山聯合村鎮銀行儲蓄情況的書面文書。
?。?)個人儲蓄證明分為兩種類型:時點儲蓄證明和時段儲蓄證明。時點儲蓄證明,是用于申請人在提出申請開具個人儲蓄證明時在常山聯合村鎮銀行有一定金額儲蓄的證明。時段儲蓄證明,是用于申請人自申請之日起至某一日期的時間段內在常山聯合村鎮銀行有一定金額儲蓄的證明。
(3)可用于辦理個人儲蓄證明的儲蓄憑證包括:常山聯合村鎮銀行存單、存折
2、功能及特色
?。?)一筆儲蓄,多張證明:一筆儲蓄可在不同時點開立多張時點儲蓄證明;可一次開具相同時間段的多張時段儲蓄證明。
?。?)多筆儲蓄,集中證明:多筆儲蓄可在一張儲蓄證明上列明,節約您開立儲蓄證明的費用。
?。?)免收手續費:開具儲蓄證明我行暫免手續費。
3、服務渠道
常山聯合村鎮銀行各網點柜臺。
4、辦理流程
?。?)辦理個人儲蓄證明時,請您出示如下資料:記載您交易情況的存折/存單或銀行卡、個人有效實名證件。如為代辦,須同時出示代辦人和被代辦人有效實名證件。
?。?)開具時段儲蓄證明需將賬戶止付,儲蓄證明的有效時間與儲蓄止付的時間相等。請您根據需要選擇凍結天數,最短凍結期限為一天(開具儲蓄證明當天)。
?。?)如在時段儲蓄證明有效期內要求提前解止付儲蓄,您需向銀行交回全部儲蓄證明原件,辦理撤銷儲蓄證明。
4、如需延長儲蓄證明使用期限,請您到銀行重新填寫申請書,重新開具新的儲蓄證明,并繳納手續費。
溫馨提示
“常山聯合村鎮銀行個人儲蓄證明書”只作為客戶常山聯合村鎮銀行儲蓄的證明,不具有經濟擔保作用,不能流通,不能質押,不能掛失,不能代替儲蓄憑證作為儲蓄、取款、轉賬等的憑證。
常山聯合村鎮銀行版權所有 浙ICP備14033384號-1 地址:浙江省常山縣勝利街2號 電話:400-66-96592